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为“X药/械/食健/食特广审(视/声/文)第0000000000号”。
其中“X”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简称;“药”、“械”、“食健”、“食特”为产品分类;
“视”、“声”、“文”为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;
“0”由10位数字组成,前6位代表审查年月,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。